每日分享:商标异议,不要怕,就是干!滴滴就一定就是网约车?
2018-09-18广州专利被告律师
中华文化博大精深,既有心有灵犀一点通,也有故意而为之,总之,就是有些商标很相似(音、形、义方面近似)。两个相似的商标,这时候一般就会出现商标异议,一般一方会要求另一方停止使用或不予注册。
最近滴滴打车就对宁德一山茶油企业下的“滴滴传情”商标提出异议,该商标去年一月份注册,在公告期,滴滴打车认为“滴滴传情”具有明显的复制和模仿异议人商标的恶意,应该不予注册。
该宁德山茶油企业则表示“滴滴传情”取其“健康送万家、滴滴传真情”之意。“滴滴”“嘀嘀”商标并非异议人独创的,答辩人申请注册“滴滴传情”是对“滴滴”的合法、合理使用,“滴滴传情”作为一个整体,与“滴滴”、“嘀嘀”等在呼叫、中文含义、整体外观等方面区别明显,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。
最终,商标局予以宁德山茶油企业注册“滴滴传情”商标。
虽然滴滴打车是行业巨头,但是不要怕,有法律明文规定保障,只要自己注册商标符合法律规定,准备好资料、辩词,直接应诉就好了。